[住建部]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的通知 【建科(2017)166号】

2017-08-30
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

根据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和《住房城乡建设事业“十三五”规划纲要》,我部组织编制了《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 附件: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专项规划 

 

 
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2017年8月17日